不动产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、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资料清单

2024-07-01

不动产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、集体土地使用证

遗失补办资料清单(试行)


第一步:遗失声明

1.办理流程:到景洪市政务服务大厅叫号机取不动产统一登记(遗失公告)→H04号窗口申请遗失声明,并在门户网站公告后,再申请办理遗失补证。

2.所需提供资料:

(1)权利人到场办理,提供身份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1份);

(2)权利人未能到场办理,受托人代为办理,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;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,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,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;身份证明(验原件、复印件1份)。


第二步: 遗失补证

办理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

1.办理流程: 在门户网站公告后,方可申请遗失补证。到景洪市政务服务大厅H区01号窗口申请→H04-07号窗口办理→H17号窗口缴费→H16号窗口领证。

2.所需提供资料:

(1)申请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、复印件1份);

(2)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、集体土地使用证需提供宗地图、分户图(原件2份)

(3)公告材料(由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办窗口提供);

(4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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